民丰县2015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民丰县2015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民丰县2015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民丰县2015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由(新水管〔2015〕19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民丰县水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民丰县2015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位于民丰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尼雅河防洪堤:维修防洪坝砼面板1200m3,防汛备料卵石2000m3,铁丝网2500个(2)萨吾则克流域丁字坝:丁坝砂砾石回填维修2692立方米,C20钢筋沉桩9.5立方米(3)阿克塔什渠首:底板维修砼550立方,止水橡皮18米,启闭机3台(4)阿依塔克渠首:底板维修砼144立方,止水橡皮36米,吊葫芦8个(5)库木都克渠首:底板维修砼144平方,启闭机2台(6)康土坎渠首:底板维修砼150平方,止水橡皮35米,钢丝绳20米(7)尼雅河丁字坝:丁坝砂砾石回填维修2187立方米,C20钢筋沉桩7.7立方米(8)安迪尔河丁字坝:丁坝砂砾石回填维修1682立方米,C20钢筋沉桩59立方米。
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招标发包价: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进行答辩。
3.2评标办法:施工标段采用随机抽取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2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5日10:30 时,开标地点在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市纳瓦格路和田地区住建局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和田信息网、和田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丰县水管站
联 系 人:吾布力 电话:138*****65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爱民 电话:****-*******、186*****933
2016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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