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
采购公告 受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概况:维修改造工程,面积约10358平方米。 3.项目内容:电气工程,水暖工程、土建及装饰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计划工期:2017年02月01日-2017年04月30日共计88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4.建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54号(原沈阳市环保局办公楼) 5.质量标准: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投标报名(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7.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可到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0日上午9时整 2.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 联系人:于欣 联系电话:***-********转804 传真:***-********转803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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