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1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

2.2招标编号:HKG-JS-*********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为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标段,总占地面积******.3平方米,建筑面积******.23平方米,主要包括建设9#-16#展厅、能源中心、食堂、东西餐厅、通廊、开闭所、门岗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室内精装修工程。

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景观工程。

三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智能化工程。

四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泛光照明工程。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室内精装修工程包括9-16#展厅室内精装修工程、通廊室内精装修工程、9#-16#展厅室内精装修安装工程、其他工程以及和场地内各单位的施工配合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景观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景观工程包含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围墙、大门、绿化工程、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雨水模块以及和场地内各单位的施工配合等全部内容。

三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智能化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含设备清单)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备采购等内容。整个智能化系统包括综合布线、语音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含LED屏)、入侵报警及紧急求助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四方通话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机房工程、多媒体会议室系、智能化系统集成系统(会展数字孪生管理平台)等的深化设计及出图、供应、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及保修保养。

四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泛光照明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含设备清单)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备采购等内容。包含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灯具以及和场地内各单位的施工配合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的深化设计及出图、供应、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及保修保养。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90 日历天/标段,同时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二标段: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三标段: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四标段: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

1一标段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网站查询页,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有在建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三标段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网站查询页,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有在建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四标段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网站查询页,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有在建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二标段无项目经理要求。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3.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3.3.1、3.3.2、3.3.3要求。

(2)二标段投标人无须提供信誉中3.3.1、3.3.2“项目经理”相关内容。

(3)二标段投标人无须提供信誉中3.3.3项内容。

(4)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4.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3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按照标段分别下载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航空港区中铁七局中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部

联系人:郭先生、张先生

电话:175*****990175*****873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楼

联系人:王统、张艺馨

电话:0371-********

邮箱:fenghuihenan@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基础设施 产业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