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地方税务局外墙修缮装饰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弥勒市地方税务局外墙修缮装饰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弥勒市地方税务局外墙修缮装饰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2016DF-JSXM-145)

本谈判项目“弥勒市地方税务局外墙修缮装饰改造项目”经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发包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弥勒市;

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括办公室1栋,六层,建筑高度27.3m。本次施工范围为外墙面石材拆除、做真石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投资(即拦标价):*******.63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别的工程师证;

4、省外企业入滇备案登记证或入滇备案登记证明;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6、工程现场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勘察。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谈判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到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弥勒项目部(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提供投标人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购买的7月至11月份社会保险证明。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且报名及开标时须亲自到场。

4、招标代理公司不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报名时所提交的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审验)。

六、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6日15:30时截止(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张明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

联系人:张航

联系电话:****-*******

2016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 修缮 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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