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薛庙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临时应急治理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薛庙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临时应急治理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标题:
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薛庙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临时应急治理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采购项目询比公告项目编号:(ZB-********-PR241*****0006)
一、采购条件
本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薛庙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临时应急治理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并在榆能电子商务平台公开邀请所有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按照薛庙滩煤矿根据应急、安全等需要签发的《工程委托单》中工程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修复治理、地质填充工程等)、内容及技术要求及时实施,同时负责办理林业、土地等相关手续,协调当地村镇。
2.2 预算金额:780万元。
2.3 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4 工程地点位于: 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薛庙滩煤矿采煤沉陷区 。
2.5 工程质量要求或工程标准如下:
2.5.1、满足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同时满足《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与验收办法》(陕自然资规〔2019〕5号)的相关要求。
2.5.2、安全消防环保目标:按照安全、消防、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等要求落实管理措施,实现安全、消防零事故,环保零事件。
2.5.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供应商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供应商业绩要求:提供 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合同不少于三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合同及其附件应包含首页、签字页等关键信息);
3.6 、供应商(省、内外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网站可查询(加盖公章网页截图)。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1-3项提供承诺书,4项提供网页截图);
3.7、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20日17时30分;
5.2获取方式:榆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zsw.sxylny.com)
本项目通过榆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zsw.sxylny.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提供供应商注册、获取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未注册供应商须访问榆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zsw.sxylny.com/完成注册、交年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平台首页-服务专区:供应商注册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 14时30分。
6.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榆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zsw.sxylny.com)线上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6.3 特别提示: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须向采购人缴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日历天内未完成相应的协调工作没有进场施工的,其成交资格被取消,同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工期延误的赔偿,不予退回;采购人有权报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建议将该成交供应商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榆能电子商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次项目监督部门为榆林市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银河小区2号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9*****262
采购代理单位:陕西榆林能源集团售电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榆能大厦16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7*****160
邮箱:*********@qq.co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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