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项目公告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项目公告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
询比公告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
2、项目编号:CHINARIDA-2025-01-0019
3、采购人: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
二、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对采购人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
2、采购要求:
(1)中标人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采购人提供的会计记录和纳税资料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中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采购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审核后出具鉴证报告。
(2)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税务师从业资格,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会计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从业经验。
三、服务期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中标人应于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申报。
四、投标限价
本项目程最高限价为5,000.00元,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限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限内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六、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
1、参加投标前,投标人应当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进行注册,获取询比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申请成为供应商—(审批通过)—报名并下载询比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 “操作指南”)。
2、报名及下载询比文件的时间:2025年1月16日15:30至2025年2月11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在平台报名及下载询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询比后续流程。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须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及签字后上传PDF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采购管理】--【我的项目】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对应项目的【操作】按钮,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网上报价】按钮进入对应页面进行报价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 的“操作指南”)。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叁份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地点: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合约部。
3、投标文件格式:详见询比文件。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逾期未线上报价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视为不参与该项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上发布。
九、平台使用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10-********。
十、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路3号依林家园30栋103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2*****123
标签: 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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