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白杨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工作方案

第九师白杨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商品房消费的若干措施》(兵建发〔2024〕69号)、《关于开展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工作方案》(兵建发〔2025〕1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师市实际,制定第九师白杨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范围

第九师白杨市辖区内所有商品住房开发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补贴对象

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在师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包含期房和现房),且在30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

四、补贴标准

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商品住房每套补贴5000元;购买90-160平方米(含160平方米)商品住房每套补贴1万元;购买16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不予补贴。此次补贴资金由兵团财政和师市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

五、申请材料

申请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补贴申请表1份;

2.已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

3.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网签合同备案证明1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银行卡复印件1份并备注开户行名称。

六、补贴资金申报及兑付流程

1.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集购房人提交的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内向师市住建局提交;

2.师市住建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房人;

3.后期退房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须先退回已兑付补贴资金,师市住建局凭退款票据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


附件:第九师白杨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申请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商品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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