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安全隐患房屋视频监控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严重安全隐患房屋视频监控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严重安全隐患房屋视频监控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51PE*******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为配合开展严重安全隐患房屋视频监控工作,本项目需要采购对隐患房屋点的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接入及维护服务和线下巡检服务。本次采购按300个隐患房屋点的量进行采购,按实际实施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 ||
公告名称: | 严重安全隐患房屋视频监控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0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签订后,每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对应批次的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并接入视频;每个监控点服务期限自其视频上线之日起三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严重安全隐患房屋视频监控设备及配套服务(3年): 1.提供视频接入所需的全新设备(包括且不限于摄像头,太阳能板及蓄电池或有线电表,立杆、支架等辅材),设备安装连接方式须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板安装连接方式或有线电表连接方式,设备所有权归最终客户; 2.提供安装接入服务,按照采购方要求,将设备接入指定系统; 3.提供设备维护服务和定期线下巡检,提供巡检需要使用的车辆,每月对设备及监控范围内危房出入痕迹定期巡检,出具巡检报告; 4.按需提供查看视频的设备。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同时加盖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不得与采购人存在违背商业惯例的非诚信行为、经济纠纷、相关诉讼等情况,潜在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负责人存在上述情况的,采购人有拒绝其响应的权利。(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理解同意并完全遵从本项目询价单及所有附件中的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或其他各级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站截图) 6.未被列入城安院集团“黑名单”供应商,以城安院集团供应商管理平台(https://gys.szsti.org:8081/#/)公示的“黑名单”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7.提供5个20万元以上的智慧工地服务合同或者弱电总包服务合同或者视频安装维护服务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联系人: | 薛红帅 | ||
联系电话: | 134*****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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