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福道路设施及水系提升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沈福道路设施及水系提升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无标题文档

沈福道路设施及水系提升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沈福道路设施及水系提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大圩镇沈福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立项的批复 包农林水(2024)143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沈福村民委员会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沈福村民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沈福道路设施及水系提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BB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BBG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对工程范围内环圩西路片区、荷花塘片区、环圩南路片区、农田环境提升片区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区域进行道路、绿化、排涝泵站等综合性改造,改善现状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对工程范围内荷花塘进行亲水设施建设,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对工程范围内环圩西路片区木栈道及入口及农家乐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对工程范围内的道路与步道进行修复提升设计,改善老路路基沉降与路面开裂问题;对工程范围内农田区域进行沟渠清淤、绿化提升与排涝泵站建设,改善农田生产环境。其中涉及道路为城市支路。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966.49万元 2.8 计划工期:130日历天(整体工期为1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完成初步设计深化优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设计完成后11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采购及施工内容。) 2.9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整体人居环境质量,包括亲水设施、木栈道、路口节点及农家乐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道路与步道修复提升,改善老路路基沉降与路面开裂问题以及工程范围内农田区域沟渠清淤、绿化提升与排涝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田生产环境。包括初步设计的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第①项或第②项或第③项条件: ①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1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沈福村民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与环圩西路交口 邮 编:******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 ,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7号楼4楼402室 电 话: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系 提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