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投【2023】207号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城发绿色建材循环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成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成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营(免费运营1年)、配合通过环保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80日历天;

2.4 质保期:2年;

2.5 标段划分:1个;

2.6 招标控制价:45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 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万元及以上的渗沥液处理设备供货项目。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合同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7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3.8.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8.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投标报价:60分

技术响应:1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评标基准价C=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 值为:95%、96%、97%、98%、99%、100%,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3

(1)

投标报价

(6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

(2)

技术分

(15分)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15分)

招标文件中产品打“▲”号的参数,每正偏离一项加1分,本项最高得 15分。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符合或实质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用方框标注出,便于审查)、技术偏离表,否则不得分。

2.2.3

(4)

售后服务(10分)

质保期限

及响应时间

(6分)

1、本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5分。

2、设备发生故障,接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一般问题2小时内解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等相关资料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

(4分)

(暗标编制)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质保期内的质保方案、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4分。

该项未见阐述不得分。

2.2.3

(5)

安装及调 试方案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暗标编制)

1、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输方案;(2 分)

2、设备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2 分)

3、具有完善的维保方案(2 分)

4、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2 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1 分);

6、针对本项目应急措施启动、现场处置、事故控制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1 分)。

该项未见阐述不得分。

2.2.3

(6)

投标人业

绩(5分)

投标人业绩

(5分)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万元及以上的渗沥液处理设备供货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万元及以上的渗沥液处理设备运营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合同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项业绩可以重复计取。

(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都需将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评标时相关信息从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否则不予计分。

(2)上表中主观评分(主观评分项为:“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委根据方案酌情打分,除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外,原则上打分分值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技术响应、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的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3)本项目“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采用暗标制,投标人须将上述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4)暗标编制说明: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不符合上述暗标编制规定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1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07日10:00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城发绿色建材循环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西陡岭村9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8*****1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教学楼408

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0518-********

10.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五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568

刘书丹

186*****807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工

0518-********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787

周梦雪152*****303

魏飞182*****191

电话

公司客服: **********

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成套设备 生活垃圾 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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