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永和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永和县人民法院永和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编号:HRCLF(采)-2016-20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和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永和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永和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二、采购单位:永和县人民法院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五、计划工期:100天

六、投资额:490000元

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及以上

八、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九、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十、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写明联系电话)和受托人(受托人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9、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时间后并在有效期内)原件(原件不退还);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胶装成册。

十一、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2、发售地点:临汾市尧都区火车站水电段东楼二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10时00分,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开标二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600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火车站水电段东楼二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420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基础设施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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