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审计入围库项
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b-2025-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审计入围库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遴选 10 家咨询服务单位,服务内容:1、工程项目的专项审计(合法合
规性审计,不含造价审核);2、工程工程结算审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进行安排)(详
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审计入围库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审计入围库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
格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经验;[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近年(2022 年以来)[供应商]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的记录、未在承担项目审计及相关服务工作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2022 年以来)承接工程项目审计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
两项【附造价咨询合同及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近年(2022
年以来)承接工程项目审计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一项,须附造价咨询合同及证明材料【业绩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例如:审核报告(审核说明),项目定案书(定案单)及业主评
价表等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3)供应商“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违反前三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响应)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通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预留邮箱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2588 号绿地商务中心领海大厦 7 层 702 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2588 号绿地商务中心领海大厦 7 层 702 室
七、其他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提供: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
明资料[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
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
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将加盖公章);②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预留联系人、电话、邮
箱、加盖公章);③[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将加盖公章)、[供应商]
近年(2022 年以来)承接工程项目审计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两项【附造价咨询合同及证明
材料(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近年(2022 年以来)承接工程项目审计
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一项,须附造价咨询合同及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
材料例如:审核报告(审核说明),项目定案书(定案单)及业主评价表等能反映该工程造
价的证明材料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通过邮箱将上述获取招标文件提供资料签章后
形成一个电子版 PDF 文件发送至 3371868337@qq.com];
2、招标文件售价(元):500 元/份[售后不退];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五街 336 号翼展天地大厦 A 座 11 楼
联 系 人:范隽
电 话:0991-3778960
电子邮件:4501769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2588 号绿地商务中心领海大厦 7 层 702 室
联 系 人: 马进
电 话: 15299125698
电子邮件: 33718683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