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欧家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EPC-招标/资审公告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欧家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EPC-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欧家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EPC)已由零发改投{2020}416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代理机构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欧家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欧家村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规 模:

该项目占地36亩,在零陵区珠山镇欧家村的渣堆处新建一座渣库,对15万立方遗留废渣集中在场地内进行管控,管控面积*****万平方。按相应标准做好顶面和坡面防渗及生态恢复。

2.5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投资金额约963万元。

2.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专家评审,施工工期合计3个月。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全面负责。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应持有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同时具有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项目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项目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3投标人应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本项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如实呈报,并作出承诺没有在建工程记录,未如实呈报在建工程记录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均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均依法购买了社保,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近三年(2017年11月-2020年11月)完成过800万及以上的废渣、土壤或污染修复治理工程类EPC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中标公示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受贿、行贿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有行贿受贿被通报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报名时间和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1月 23日至2020年12月1日下午17:00时止,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12月1日09时30分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发邮件至(*********@qq.com) ,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同时发布。

6.招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4日9 时 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相应开标室(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

7.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账号获取详见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承包监管机构监督。

监管单位: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4*****93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黄古山中路152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6*****916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下河线102号

联系人:谢欣哲

电话:176*****0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险管控 污染场地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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