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竞价单

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竞价单

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217

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就2025年01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褐煤

2. 采购数量:30,000吨

3. 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

4. 交货日期:2025-01-18 至 2025-01-31

5. 运输方式:火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及付款1.结算数量:煤炭数量以买受人轨道衡称重为准,以全月买受人验收数量作为结算依据。2.结算热值:以买受人入厂验收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全月加权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3.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铁路运费由出卖人垫付,买受人凭铁路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出卖人支付铁路运费,买受人按铁路货物运单重量承付铁路运费。4.铁路运杂费承付范围:包括运费、铁建基金、印花税、电化费、保价费、取送车费,超出约定承付项目的费用,加税额差后在当月结算煤款中扣除。5. 结算周期:以发货日期为结算周期,当月来煤,次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结算方式1.买卖双方根据买受人验收结果进行结算。出卖人须根据合同约定的煤款结算价格开具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铁路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受人和出卖人审验合格后据此付款,否则买受人有权拒付。2.合同价款结算: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3.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结算煤款、铁路运费。4.出卖人在中标后须按照确定合同量向大唐燃料电子采购平台足额缴纳服务费1元/吨,未缴纳不予结算。5.买受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出卖人所开具给买受人的发票有虚开、代开或属假发票等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给买受人造成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出卖人承担损失责任。。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1-17 10:45:27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3,000

<2,800

收到基全硫St,ar

%

<1.1

≥1.1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35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5.奖惩标准


投标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合同签订前,请向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缴纳20万元保证金。
1.执行煤炭入厂含税综合热量单价计价,两票结算。(煤款增值税税率为【13%】运费增值税率为【9%】)
2.基准热值: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0千卡/千克。
3.基准价格:入厂含税综合热量单价A元/兆卡。各区间基准价格采用【单卡计价】方式,调整价采用【按吨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各区间基准价格+硫份调整价+灰分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具体如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800千卡/千克拒收,收到基硫份<1.3%拒收,或要求每批次来煤收到基低位热值不得低于2800kcal/kg,当2800kcal/kg>单批次收到基低位热(Qnet,ar)≥2700 kcal/kg时,在该批次煤款中扣10元/吨(不足100 Kcal/kg部分,按比例扣除),2700 Kcal/kg>单批次收到基低位热值(Qnet,ar) ≥2600 Kcal/kg时,该批次煤款中扣20元/吨(不足100 Kcal/kg部分,按比例扣除),以此类推,每降低100kcal/kg区间,在上一级扣款的基础上多扣除10元/吨,收到基硫份超过1.3,扣罚双倍,扣完为止,(该部分扣款在煤款中扣除)。并且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变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造成影响导致基准价格变动的,则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价格调整。否则,本合同约定的基准价格为固定单价,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买方做任何调整。
5.质量调整价
①【硫分】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②【灰分】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③【挥发分】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元/吨)】 增减基准 加权 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褐煤 V【daf】
(%)
≥35
0.1 -0.03 35 【合同期】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褐煤 收到基灰分 ≤30 0.1 -0.15 30 【合同期】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煤种 煤质 指标 指标
范围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元/吨)】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褐煤
收到基硫份 ≤1.1 0.1 -2 1.1 【合同期】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煤 种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热值基准价格
(元/兆卡或元/吨)
加权方式 基准价格公式
褐煤 ≥3000 A 【月度】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褐煤 ≥2900,<3000 A-0.001 【月度】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褐煤 ≥2800,<2900 A-0.002 【月度】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六、争议解决

1.买卖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60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交货地所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合同条款外,买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刘桂林

3. 联系电话:024*****085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40****** 大额支付行号:103*****7111 税务登记号:********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辽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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