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东风村20、21组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东风村20、21组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东风村20、21组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东风村20、21组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金洞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根据《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金洞管理区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东风村20、21组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2.2 建设地点: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东风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东风村20、21组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总投资约324.1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1.4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5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1.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国土部门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2.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2.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9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前(北京时间,下同)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注: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如未按要求获取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澄清答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09 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金洞管理区国土资源局 电话139*****339

9.其它

9.1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原则上拟任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更换,确认更换需书面征的甲方同意,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缺岗或无故缺席,可视为不依法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依法选择施工企业;

9.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3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9.4 根据《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号文)等文件规定,考虑到国土保密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结果到金洞管理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保密协议获取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未按此要求领取保密图和递交保密承诺的,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9.5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已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10.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金洞管理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奉起南

联系电话:151*****1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国辉

联系电话:181*****2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灾害治理 东风 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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