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第一中学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祁阳县第一中学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祁阳县第一中学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第一中学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祁发改基[2019] 1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第一中学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地址:祁阳县陶铸东路以南,天马路以东,西侧紧临祁阳县第一中学,东侧为湖南康都制药厂,南侧为新规划建设的博宇湖。

2.3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祁阳一中周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新建安置小区,包括住宅,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以及项目配套的服务设施和相应的道路、绿化和市政管网设施等。项目用地面积***** m2,总建筑面积约******.9 m2,地上31层,地下2层,占地面积4486.75 m2,建筑高度约93.45m。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按实结算承包。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其中:

第一部分: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服务。

第二部分:采购:经审查批准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

第三部分:施工:经审查批准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安装工作及相应的保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高级职称,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3.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

(1)设计专业负责人:建筑1人、结构1人、给排水1人、弱电1人、电气1人、暖通1人,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资格证书;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03月至2020年0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项目的

相关图纸及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yzrsph@163.com)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9 日 9 时 30分,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相应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10.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颖

电 话:184*****067

地 址:祁阳县浯溪中路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祁阳县滨江豪庭第一栋109号

联 系 人:周华

电 话:183*****232

电子邮箱: yzrsph@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周边棚户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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