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配电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配电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配电工程招标事项已由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蓝审(招)许准字[2020]302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元嘉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龙洋立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蓝山县;
2.3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主要为新建开关站一座高压配电柜KHN28-12/30台、干式变压器SCB13-800KVA/6台、干式变压器SCB13-630KVA/6台、低压开关柜49面、蓄电池屏65AH/6台、铜芯电力电缆ZC-YJV22 8. 7/15KV-3*70mm2 /1950 米、电缆保护管φ200/2000米配电柜基、电缆井、防雷接地、轴流风机、安全工器具箱一套、绝缘胶垫、地沟等内容,工程造价约*******.00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0 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保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7 招标范围: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配电工程,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主要为新建开关站一座高压配电柜KHN28-12/30台、干式变压器SCB13-800KVA/6台、干式变压器SCB13-630KVA/6台、低压开关柜49面、蓄电池屏65AH/6台、铜芯电力电缆ZC-YJV22 8. 7/15KV-3*70mm2 /1950 米、电缆保护管φ200/2000米配电柜基、电缆井、防雷接地、轴流风机、安全工器具箱一套、绝缘胶垫、地沟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施工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20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5 省外企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参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形式。
5.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7.3.1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与纸质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Email:*********@q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有义务和责任自行查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无逐一通知的义务和责任,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8月11日09时30分,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五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74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投标人应另行准备一份投标函部分中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养老保险查询表”(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用信封包装密封后附于投标文件(投标函)密封袋上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便于开标时唱标和查询。
10.2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个人身份证(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
10.3为保证小区住房的用电安全,要求中标成交单位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当地供电公司签订入网调试协议,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元嘉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
联 系 人:黄海峰
电 话:180*****3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龙洋立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春江路199号
联 系 人:胡秋艳,罗友云
标签: 房二期配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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