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新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施工新田县新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新田县新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施工新田县新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新田县新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新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已由新发改审批【2019】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许准字【2020】41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田县新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新圩镇;

2.3 规模:总用地面积6.43亩,新建800吨/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及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工程造价约*******.00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 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保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7 招标范围:新田县新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招标范围包括综合用房,建筑面积为98.95平方米,建筑物高度为5.33米,层数为一层,采用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地面铺地砖、绝缘胶垫;卫生间墙面贴面砖;其他房间墙面0.9米以下为瓷砖,0.9米以上为涂料,天花为喷刷乳白色内墙涂料,外墙采用外墙漆;风机房和压滤机房:建筑面积为54.3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9米,层数为一层;采用砖混结构;基础为条形基础;地面防静电水磨石地面;墙面乳胶漆内墙面;天花混合砂浆乳胶漆,外墙面砖墙面;格栅池/初沉池/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清水池、流量槽、污泥浓缩池:内墙为三防一体涂料,外墙为水泥砂浆;安装工程包括室内外电气设备及自控工程、工艺管道设备工程及管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施工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形;

3.5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 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9年10月至20203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7 省外企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招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经县政府同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7.3.1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与纸质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Email:*********@q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有义务和责任自行查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无逐一通知的义务和责任,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14时30分,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投标人应另行准备一份投标函部分中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查询表”(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用信封包装密封后附于投标文件(投标函)密封袋上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便于开标时唱标和查询。

10.2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

10.3本项目工程量中的材料不予调差。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田县滨河东路40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77*****9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东二环一段1139号412号

联 系 人:谢女士 黄先生

电 话:180*****924 184*****1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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