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镇如意社区农产品精加工车间和水口镇如意社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施工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水口镇如意社区农产品精加工车间和水口镇如意社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施工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水口镇如意社区农产品精加工车间和水口镇如意社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水口镇如意社区农产品精加工车间和水口镇如意社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施工项目已由江发改字[2019]99号和江发改字[2019]100号文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项目业主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水口镇如意社区农产品精加工车间和水口镇如意社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水口镇书院路;
2.3 规 模:本项目为水口镇如意社区农产品精加工车间和水口镇如意社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施工项目,总投资为*******.59元,总建筑面积约为2092.9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51.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1.65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分为二部分:
第一部分水口镇如意社区农产品精加工车间:新建加工车间,用地面积911.1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12平方米,投资*******.87元;
第二部分水口镇如意社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新建1个文化活动中心,包括文化礼堂、文化休闲室、文化展览室、医务室、党建室等,总建筑面积966平方米,投资*******.72元。
2.4 工 期:12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水口镇如意社区农产品精加工车间和水口镇如意社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施工项目施工建设用地面积:183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92.9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51.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1.65平方米;建设基底面积:1215.46平方米;建筑高度:18.45m;建筑层数:地上3层,局部地下1层(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筑等级:本工程为低于24m的公共建筑,属多层民用建筑,建筑主楼耐火等级为二级和地下室(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功能:村级办公、农产品作坊(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抗震设防烈度:GB*****-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本项目抗震基本设防烈度为6度,主要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旋挖桩基础;本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职责可兼任,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实行承诺制,承诺成交中标后,办理质监安监手续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参与单位为其购买了养老保险且无在建工程;
3.6 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9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响应单位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资格要求:与项目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交易项目投标,投标参与单位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及永政办发[2019]17号文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5.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售价人民币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挂网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qq.com.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挂网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概不负责。
7.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4月10日09时30分,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
10.其他1.本项目实施的工期紧,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日历日内跟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三个日历日内必须开工。因非招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或开工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不得私自变动,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 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及行政监督将每周数次检查中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若发现到岗人员不齐、到岗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等情况,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5.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联系方式项目业主: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尹先生 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何女士
电 话:188*****799 0746-*******
地址:永州市江华县沱江镇鲤鱼井大道153号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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