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建设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建设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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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建设
项目消防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JA161217-LZXQHJW
交易编号:A01-********-9-********-****1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2015】52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
为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
人参加投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60241.0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96142.0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64098.9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86879.4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104.76平方米,幼儿园建筑3157.83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64098.97平方米,为地下车库及人防。
B地块包含一类高层住宅(12#、13#、14#、16#)、一类高层公共建筑(9#、
10#、11#楼)、二类高层住宅(15#楼),建筑规模151181.76平方米,其中地上
114341.6平方米。
F地块包含一类高层住宅(19#、20#)、二类高层住宅(17#、18#、21#、22#、
23#、24#、26#楼),建筑规模116329.09平方米,其中地上83133.3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通过
消防验收,包括消检、电检、各种调试、备案、报验等工作在内,并保证招标人 2 / 5
最终能正常使用,向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该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培训,直到被培
训人员能熟练掌握该系统的运行及日常维护。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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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03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07 月 31 日
计划总工期:138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3年9月至
今)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规模工程项目业绩(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以签订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请申请人按甘建函〔2016〕194
号文件要求在监管平台上办理招投标业务,不收取项目经理IC卡,一律改为递交
《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
投标备案表》,请各投标单位于2016年12月25日17:00前交于甘肃金安建设工程
招标有限公司。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
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投
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自
行打印《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将备案表编入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第四章“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后。(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号文的
要求)。
(2)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管理团队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
息系统”锁定),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根据甘建建 3 / 5
[2016]231号文的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
人、材料员1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造价员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中标后
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所有此项目配备人员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凭证。本
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项目经理
须持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
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
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人近三年施工(指 2013 年 9 月 1 日之后签订的合同)类似项
目不少于 2 个,且目单个项合同金额在 200 万元含(200 万元)以上的业绩(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和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项目经理本人在近三年内(指 2013 年 9 月 1 日之后)必须具有不少于 1 个
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以上的的消防工程业绩(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和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
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
(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
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
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
察院申请查询。 4 / 5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资格预审人数较多时执行甘建建[2015]436号
文和新办发[2016]97号文。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
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2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址:http://www.gsggzyjy.cn)自行下载下载。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为 :2016年12月29日9时00
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一开标厅(地址:兰州
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凡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2 凡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全省重大项目须执行“一标两约
三诺”工作的要求,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自行在甘肃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下载附件《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并将其放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一起 5 / 5
提交。
8.3 根据新城建发[2014]458号文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电子投标文件
网卡MAC地址一致的情况,按废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地铁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杨恒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汤鑫
联系电话:186*****877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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