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服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辽河油田2017年度置业公司服务外包(二次)
项目编号 ****-*******-LH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招标人为辽河油田经济贸易置业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保证油气化工业务稳步发展,促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协调发展,推动经营贸易业务持续发展,实现企业有序良性发展,现对其它服务外包进行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成本,计划文号为油置发[2016]46号。 2.招标范围:包括更值2人、化学添加剂操作工3人、上煤工8人、维修工6人、生产操作工46人、厨师70人,共计135人。 3.实施地点:辽河油田经济贸易置业总公司所属三级单位:试采油分公司、石化研究所、曙光供热站、特石集输站、石化轻烃厂、机动采油分公司、辽河宾馆、辽油机关公寓。 4.工期: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2016年W第162487号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包括更值2人、化学添加剂操作工3人、上煤工8人、维修工6人、生产操作工46人、厨师70人,共计135人。 3.实施地点:辽河油田经济贸易置业总公司所属三级单位:试采油分公司、石化研究所、曙光供热站、特石集输站、石化轻烃厂、机动采油分公司、辽河宾馆、辽油机关公寓。 4.工期: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2016年W第162487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与从事劳务服务的企业资质;按国家法律经营,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投标人服务能力达到标准如下: 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有类似3年以上相关经验,安排和组织劳动力按照招标方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完成;在服务中服从现场指挥调度,施工能力强,管理严谨,安全意识强,严格遵守油田分公司HSE管理规定,在近3年劳务服务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保证随叫随到,快捷服务;厨师要求有健康证;人员机具配备能够满足高峰期生产任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2-20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2-26 16:00:00.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6年 12月 20日至2016年 12月 26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有意参加的公司请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发售,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1-11 08:3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月 11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6 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帐号:****************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注: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缴款凭证,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文件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 开标
招标人:辽河油田经济贸易置业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17-01-11 08:30:0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206室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 124012
联系人: 迟先生/刘先生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chirui@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账号: ****************0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 司服 辽河油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