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矿1350专项自建房拆除及清运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凤矿1350专项自建房拆除及清运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50号
二、项目内容
1.负责对凤矿1350专项26处自建房及周边附属建筑进行拆除(见附件,自建房以外附属设施以甲方要求为准);
2.负责对凤矿1350专项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土地进行平整;
3.合同自签订后,一周内进场。
三、申报条件
1.投标单位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单位需要有本单位的施工队及机械设备(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及甲方的要求实施拆除(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本项目要求用破拆楼房的机械拆除,拆除后要求防尘网覆盖。
四、报价要求及限价
1.报价为完成该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其应包括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管理、临时措施费、交通、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的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些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3.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甲方要求及现场情况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
4.最高限价29万元,高于限价为无效投标,相同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五、投标文件要求及评分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
4.报价单;
5.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承诺;
6.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
7.评分占比(单位及人员资质占20%,报价占50%,服务内容或方案占30%)。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票据要求:结算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报价时不需要提供);
3.如申报单位不足三家,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等其他评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组织选聘;
4.投标文件请于2025年1月23日前报送化建企管二中心。
邮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三山社区建通路1号南京化建产业集团企业管理二中心
收 件 人:施 宇
联系电话:186*****236
附件:凤矿1350自建房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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