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停用或者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

关于拟停用或者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

绍兴盛基建材有限公司:

经我局现场核查,你单位原经营地址现场的特种设备(设备清单详见附件)已经停用。目前你单位未办理使用状态变更手续。我局也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

你单位作为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或者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我局拟对你单位特种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停用。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停用处理,联系人:屠欣鑫,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清单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特种设备清单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1

绍兴盛基建材有限公司

511*****022*********

叉车


绍兴盛基建材有限公司

511*****022*********

叉车


绍兴盛基建材有限公司

511*****022*********

叉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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