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及水口镇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关于“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及水口镇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招标项目名称 | 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及水口镇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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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及水口镇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关于“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及水口镇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编号: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5年1月7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交易平台(江门市)发布的“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及水口镇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P7第1.4.1条第二款第2点编列内容原:“2、项目负责人须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且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 65 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2、项目负责人须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且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 65 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
2、招标文件P34第2.2.2(3)条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编列内容原:“”,修改为:“”。
3、招标文件P8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落款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名): ”,修改为:“项目负责人(签名):”。
4、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人:开平市国联智行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年1月17日
日期:2025年01月17日 |
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01号.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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