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社会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来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社会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来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社会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2025-01-17 09:00 来源: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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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迎检工作,加强全市社会宣传氛围的营造。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对该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社会宣传。

二、项目需求内容

(一)内容要求

广告公司根据提供的线路设计在沿线和周边进行喷绘类、固化类广告宣传等工作内容,并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喷绘类、固化类广告的具体内容(如在城区建筑围挡、主干道、墙体广告、公交站台灯箱广告安装制作宣传广告;在城区公共场所制作永久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栏等内容),要标明清楚广告的尺寸大小、数量、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制作价格(单个)、总价、广告制作的具体位置(附上位置图)等情况;2.广告内容。从以下几句话中遴选(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②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④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⑤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⑥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3.明确具体施工工期。

(二)线路要求

线路一:来宾北站—东环大道—新增次干路—中南大道—盘古大道—政和路—来宾市人民政府—红水河大道—滨江北路—来宾饭店;

线路二:来宾饭店—滨江北路—华侨大道—华侨大桥—高岭路—凤栖路—来宾市城南小学—凤栖路—榜山路—兴宾大道—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兴宾大道—高岭路—华侨大道—兴宾区来华街道新侨社区—新桥路—绿源路—桂中大道—迎宾路—人民路—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人民路—红水河大道—翠屏路—来宾市博物馆

线路三:来宾饭店—滨江北路—红水河大道—桂中大道—绿源路—新侨路—兴宾区来华街道新侨社区—新侨路—华侨大道—北横三路—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北横三路—华侨大道—铁北大道—迎宾路—翠屏路—来宾市博物馆—翠屏路—红水河大道—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红水河大道—人民路—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拾万元整(¥******.00元)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注册成立满一年;

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资格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六、报名材料

1.企业、组织机构简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方案、经费预算等(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好。

七、评审评议及结果公告

报名截止后,来宾市民宗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审评议工作,并将最终确定的服务单位在来宾市人民政府网政采公告栏进行公告。

八、报名方式、地点及联系人

有意向的单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材料送达来宾市民宗委民族事务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2楼东前201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廖翔宇,联系电话:0772-*******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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