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石化检测中心液体流量装置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亚湾石化检测中心液体流量装置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亚湾石化检测中心液体流量装置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计量仪器/其他计量仪器

采购单位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10:21
预算金额 ¥3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采购单位地址 惠州市江北文明2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工/138*****196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工/0752-*******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项目名称:大亚湾石化检测中心液体流量装置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备注

1

大亚湾石化检测中心液体流量装置改造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丹东通博测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仪器仪表产业基地启动区标准厂房7号楼西侧1层半层、第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20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6.商定时间:2024年 02月 08 日 09时30分

7.商定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2路17号        

联系方式:张工/138*****19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杨工/07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液体流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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