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海排淡沟堤坝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面前海排淡沟堤坝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与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面前海排淡沟堤坝改造工程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面前海分场

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3.1招标范围:面前海的排淡沟进行修整,堤坝进行加固加宽,预留排淡闸门等。

3.2工作内容:详见图纸

4.工作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有经验的负责人在现场指挥施工,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及与招标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5.本招标控制价:58.26万元。

6.工期:施工工期45天。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施工等内容;

7.2、营业执照;

7.3、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7.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8、投标代表须持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8.废标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8.1投标文件未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盖章或签字的;

8.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8.3投标时弄虚作假或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8.4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8.6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8.7法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

8.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流标情形

若本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或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流标。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0日,每日工作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友云采采购信息系统,网址:https://yc.yonyoucloud.com】下载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1日15时30分前上传至【友云采采购信息系统,网址:https://yc.yonyoucloud.com】。

1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友云采采购信息系统,网址:https://pur.yonyoucloud.com/core2/n4n399k4】和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后续流程在友云采采购信息系统上完成。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新街琼西路34号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场部办公楼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39*****0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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