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增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关于公布新增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了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处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 11处交通违法检测设备,1处违停车自动抓拍设备,3处卡口设备),将于2025年1月23日启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
1、黄湖线(国道530)289公里600米
二、交通违法检测设备
2、烟汕线(国道206)?1372公里490米
3、烟汕线(国道206)?1372公里740米
4、烟汕线(国道206)?1373公里300米
5、烟汕线(国道206)?1402公里360米
6、烟汕线(国道206)?1403公里830米
7、烟汕线(国道206)?1404公里170米
8、烟汕线(国道206)?1408公里500米
9、烟汕线(国道206)?1410公里0米
10、烟汕线(国道206)1414公里520米
11、烟汕线(国道206)1417公里600米
12、烟汕线(国道206)1417公里690米
三、违停自动抓拍设备
13、池州市东至县尧南路沿河路至建设路路段
四、卡口设备
14、池州市东至县东毛路0公里230米
15、池州市东至县东毛路5公里330米
16、池州市东至县东毛路10公里635米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抓拍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超速、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月17日
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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