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综合保税区监管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淮安综合保税区监管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淮安综合保税区监管仓库配电房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淮安综合保税区监管仓库配电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进入招标阶段。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淮安综合保税区监管仓库配电房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3)工程规模:总造价约177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监管仓库配电房工程施工。

(5)工期要求: 90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确保供电部门验收);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合格制)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所涉材料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同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和原件扫描件;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4)投标项目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建造师提供承诺书,项目建造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建造师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8)市场准入:外地企业需取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方可参与本次投标,本地企业具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企业须具备《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提供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或淮安市单项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符合条件且有效)

(10)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5年10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由劳动部门出具其有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组成联合体投标即可)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

6、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9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招投标网。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9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6*****97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2-1号

联系人:刘坚 电话:****-********





招 标 人:(盖章)

经 办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人:(盖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招标办备案栏:

经 办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库 监管 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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