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排水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刘屋山山洪源头及永安街排水整治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交10【2007】020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刘屋山山洪源头及永安街排水整治工程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排水管理处
(三)建设地点:麦地永安街西段
(四)工程造价: *******.27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破除及恢复路面1376平方米,新做管道,d1000钢筋砼管:74米、d1200钢筋砼管:213米、DN800HDPE管:76米。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工期为8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报名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给排水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三、报名资料:
(一)本市企业和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制的原件填写)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技术负责人职称 证书(若报名条件中职称一栏有专业要求,职称证书无体现者,则还应提供毕业证书证明其相应专业)
8、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技术业务持证人员管理手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10、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需提交在惠登记备案证书。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
2、提交《惠州市外来施工企业单项投标申请表》。
(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和《惠州市外来施工企业单项投标申请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2007年2月1日9:00时至16:30时携带上述资料在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惠州市下埔路16号)办理报名手续。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并于2007年2月5日15:00时在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
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发布会、施工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会。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排水管理处
联系人:黎春青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安之/彭少琛
联系电话:****-*******/*******
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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