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职工安置住房(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职工安置住房(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职工安置住房一期项目已由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备[2016]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亚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3栋地上10层职工安置住房,总建筑面积为12742.26平方米(计容),容积率1.80,建筑高度30.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职工住宅安置楼、管理用房、临街商业等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2.2招标估算价约********.44元【包括:勘察费:150976.35元;工程设计费约:*******.30元;建安工程费约:********.79元】。

2.3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路北侧。

2.4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有效工期为5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采用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最多允许1家勘察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项资质);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项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的国内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

(2)项目管理机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信誉要求:各投标申请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三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5其他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投标申请人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登录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具体详见: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工程建设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单位:三亚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 冯工

电 话:139*****456 电 话: 138*****230

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勘察设计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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