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招标公告
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铂金斯金属装饰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
传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铂金斯金属装饰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铂金斯金属装饰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范湖小区西区A-2号之一 |
环评机构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铂金斯金属装饰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范湖小区西区A-2号之一,(中心地理坐标:23°18′16.5"N,112°58′09.9"E),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790.4平方米,建筑面积8470.85平方米,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装饰材料的生产,年产铝合金天花板100万平方米、铝合金幕墙板100万平方米。项目员工人数共100人,年工作时间32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均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年产生金属表面处理废水9401吨和员工生活污水4464吨,共12925.44吨,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乐平涌。高效回收装置回收粉尘循环回用于粉末喷涂工序,未被回用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通过排气筒排放。根据《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固化工序产生的少量总VOCs采用“UV光解+低温等离子净化技术”处理,执行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集气系统效率外废气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化炉燃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由专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厨房内的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级标准引至高空排放。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中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区标准。 |
2016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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