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学生公寓楼前硅PU篮球场及排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1号学生公寓楼前硅PU篮球场及排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工程招标概况


1、工程名称:1号学生公寓楼前硅PU篮球场及排球场工程招标(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预算审核书)


2、工程地点: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内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招标方式:公开简易招投标。


5、工期要求:自签定合同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完工。


6、质量要求:按预算审核书和合同以及符合现行装修工程建设合格标准的要求。


7、工程价款:按预算审核价 108790 元下浮12%作为发包价(即95735

元)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备注:中标候选人原件备查)


四、投标事宜: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上午时间8:3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总务处。


3、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29 日上午10:00。


4、开标地点: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工会议室(旧实训楼三层)。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在2016年 12月 27日上午10:00前转到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的账号(户名: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账号: 140*****096********,开户行:工行福清市宏路支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于投标后五天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退还。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通知;不明事宜,由本校有关领导解释。


联系人:陈校长136*****277;;钟主任137*****176;黄老师:134*****637

;姚老师:138*****2852


教育局监督电话:0591—******** 0591—********


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学生公寓楼前硅PU篮球场及排球场工程招标须知

一、工程名称: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学生公寓楼前硅PU篮球场 及排球场工程


二、建设单位: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


三、建设地点: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合同价款:按预算审核价108790元下浮12%作为发包价(即95735元)


六、招标项目:一般装修施工项目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



七、招标人的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仟伍佰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2 月27日上午10:00前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转入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账号(户名: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账号:140*****096********,开户行:工行福清市宏路支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于投标后五天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退还。


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逾期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有关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十、质量要求:合格。


十一、勘察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十二、工程控制价依据: 福建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预算审核价(即 108790)的基础上下浮 12%。


十三、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报总价为福建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预算审核价(即 108790)的基础上下浮 12%(即 95735元)。含脚手架、机械费、税费、管理费、劳保费等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隐蔽工程和临时变更的除外)。


十四、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十五、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六、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工程合同价的80%;完成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5%,余下部分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限为一年。


十八、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29 日上午10:00,投标人必须准时参加。


十九、开标地点: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工会议室(旧实训楼三层)。


二十、开标程序:开标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实行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抽签前由主持人宣读招标须知,并经投标人承诺,无异议后开始开标。


二十一、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人身安全或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经济赔偿并作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球场 篮球场 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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