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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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已由湘农发﹝202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事项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江发改许准字【2020】3号建设资金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现委托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

2.2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的大干村、老县村、宝山社区等3个村,大路铺镇的大路铺社区、八洞村、洞尾村、石下村、宝昌洞社区等5个村,河路口镇的河路口社区、尖山社区、老车村、崩塘村、日光村等5个村,项目共涉及3个乡镇共13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约 1.6 万亩;

2.4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田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水土保持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总投资:约4019.1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投资为2221.93万元;

2.6 工期要求:每个标段均为 100 天(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2014)和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8 工程保修期:壹年;

2.9标段划分:共分六个标段

标段

乡镇、村

投资(万元)

总投资(万元)

第一标段

大干村A

177.84

415.84

宝山社区C

238.00

第二标段

老县村B

221.92

221.92

第三标段

八洞村Q

176.09

321.34

宝昌洞社区W

145.25

第四标段

大路铺社区R

241.78

420.37

洞尾村T

58.81

石下村U

119.78

第五标段

日光村X

157.76

467.30

崩塘村Y

309.54

第六标段

河路口社区Z

112.14

375.16

尖山社区P

140.09

老车村S

122.93

注: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有11个标段,分两个招标公告发布,每个潜在投标人只允许参加11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任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1.4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如以后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在建,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2020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职称,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1.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6与招标人和管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1.8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澄清答疑

6.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分标段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从2020年09月24日~2020年10月22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yzcity.gov.cn/)对应标段报名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对应标段的纸质版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图,否则拒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Email:**********@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概不负责。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金额为人民币万元(¥*****.00元),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 22930,递交地点为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0.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非招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10.4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5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法定情形外不允许更换人员。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746-*******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

联系人:蒙祥龙

电 话:138*****95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具精品馆3楼

联系人:蒋明亮

电 话:180*****2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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