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南岭双牌小区提质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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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南岭双牌小区提质改造工程(EPC项目)项目已由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新天地〔2020〕51号。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厅拨款和公司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南岭双牌小区提质改造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南岭生活区内。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造道路面积*****㎡,建筑面积*****㎡,绿化面积*****㎡;项目由消防车道和环保停车场、小区绿化、房屋屋面防漏三个改造部分组成。本次招标总资金额为1037.2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方式建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工期:总工期120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00天)。
2.6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③采购: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2.7保修期:按国务院279号令规定执行;屋面防漏工程质保60个月;绿化工程(苗木)保养12个月。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①施工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3.4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网站下载的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贰拾万元。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4.229.182.226/(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办理诚信入库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4.229.182.226/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具体标室详见大厅显示屏。)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4.229.182.226/)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
10.1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的内容,但在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
10.2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
联系人:唐厚国
联系电话:189*****79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
联系人:陆海波
联系电话:189*****061
标签: 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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