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137届广交会沈阳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的通知
关于公示第137届广交会沈阳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在2024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改进广交会参展企业质量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会字〔2024〕22号)以及《广交会沈阳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沈阳市交易团完成一般性展位安排工作,现将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1月19日。
如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市交易团反映(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
特此通知
附件:第137届广交会沈阳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
沈阳市交易团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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