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瑞生物科技地块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金斯瑞生物科技地块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新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的金斯瑞生物科技项目地块场平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 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2、 工程规模:造价约190万元;
3、工程估算价:造价约190万元;
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1月15日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场平工程范围内清表、清障、清淤、土方场内平整 、缺方内运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土石方相关业务;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不做要求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后审时出具报名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投标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后审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伍仟 元至以下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②、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
1、评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95分,其中投标报价 95 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5分):
设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算术平均值A的得满分95分;评标价相对算术平均值每偏高1%扣0.5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算术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2、定标实施细则:
①依据评审结果,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得分并列,全部入围)作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名单。
②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当场公布评审结果,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名单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公证处公证人员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复会的,不影响随机抽取结果的有效性。
③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八、招标(含资格后审文件)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12月20日00:00至2016年12月26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竣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余款在审计结束后二年内(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清,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自行勘踏现场复核原地面标高,如发现图纸与现场不符
需在开标前及时提出疑问,由招标人负责答疑;招标完成后,原地面标高不再进行复测。
3、本项目土方外运须符合镇新城管委办【2014】52号文相关规定,新区范围
内在道路上行驶的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六统一”要求和使用专用号牌。
4、乙方在土方运输过程中需遵守镇江新区的相关规定,乙方在拿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必须在新区行政执法局办理完成渣土车上路手续;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工程延误或无法开展工作,甲方除追究相关经济赔偿直至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外,禁止中标人一年内参与我单位的项目投标。
5、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6、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7、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6年12月20日00:00至2016年12月26日 24:00
8、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9、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新区建设工程招标办:****-********。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新区通港路96号17楼
联系人: 魏伟 联系人: 陈云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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