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散货过驳、减载业务二次招标公告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散货过驳、减载业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关闭]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散货过驳、减载业务”在2024年12月26日进行公开招标,2025年1月16日开标;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现就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港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马港集团因生产需要,需外租浮吊船在公司码头从事散货过驳、减载作业。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散货过驳、减载业务
2、项目编号:MGZXZB-JS-2024-001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马港集团所辖码头完成过驳、减载作业。浮吊船须自发电作业,24小时工作制。浮吊自带司机、抓斗;乙方应能满足:合同期内,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浮吊船于6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的作业码头,并听从甲方港调的统一调度,及时、安全、高效的完成过驳、减载作业。报价方承担过驳业务中的船舶清仓作业。
4.招标限价:吨单价不超过2.2元/吨,当所卸散货粒度≥150时,结算吨单价依
据中标人报价上浮20%。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卸搬运。
(二)公司拥有符合已下要求的浮吊船,若为租赁的浮吊船,其租期须覆盖服务期。
1、浮吊船参数要求: 船长:≥40米;型宽:≥8米;具有全固定锚及锚链设备。
2、浮吊的参数要求:额度起重负荷≥5吨;幅度≥25米;
3、浮吊船无未处理完结的海事纠纷、经济纠纷及其他事件。
4、船检证件齐全(在有效期内),处于适航状态,浮吊船应具有自航能力。
5、船舶设备自带发电作业功能且设备能正常工作及运行。
6、趸船生活污水、油污水处理设备齐全有效。
7、有抑制扬尘的环保设备或措施。
8、甲板有防货物落江设施或措施。
(三)根据马鞍山市交运局、水利局、马鞍山海事处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清退长江马鞍山段过驳浮吊的公告》及《长江马鞍山段水上浮吊清退及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参与投标的浮吊船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船籍港为马鞍山(须提供船检证书等作为证明材料);(2)在马鞍山海事处登记备案(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可登录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hpog.com)、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masport.com.cn)获取招标公告。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 月 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长江路47号。
3、投标文件须密封盖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马鞍山港口集团审计企划部(420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取消本次招标,不退还所有投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商谈会议室(414室)。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代表自愿参加开标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只能一人参加。法人代表需携带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携带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长江路47号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5-******* 139*****163
九、其他事项说明
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考察。
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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