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要素
(一)物资配备需求:服务商自有物资及人员必须满足展会配备需求。
(二)入库后报价需求:报价包含展前协调、方案设计等费用;布展期间的维护、运输、现场倒运、拆卸、保险、税费以及其他发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三)服务标准:入库单位提供展馆或展会所需的长期或临时广告位的广告内容制作与安装,包含但不限于室内外玻璃、墙体广告制作、公共区域包柱、裙边、围栏广告制作;吊旗广告制作、拱门、刀旗、龙门(桁架或型材)、服务台、背景板、篷房等项目制作安装。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报价要求:按基础项目明细准确填报,报价含物料、运输、人工等费用,报价为服务期限内最高控制价。
二、参与报价企业资质要求
(一)参与本次项目的企业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和社会信誉良好的企业。
(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至磋商时间不得有相关违法失信记录)
(三)参与本次项目的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高管或股东不得与山东国际会展集团及会展集团股东单位职工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存在由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投标单位多家法定代表人、高管或股东,且本项目参与单位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参与本次项目的企业单位需具备展会类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展会服务等有关展会活动服务并符合项目要求的业务范围,且有效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不得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1、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纪录;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3、在其它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等事件。
(七)有近三年承接展览、会议等活动服务项目的经验。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需遵守山东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场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三、项目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要求
1、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封面处详细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3、提供至少一项三年内的服务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实景图、方案等材料。
(二)回传方式
参与报价单位请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1月22日16时截止)将报价单及其他附加材料(提供的所有材料需盖公章)送至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一号山东国际会展中心,收件人:刘老师 电话
176*****600 (注:投标文件外包装开封处请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密封条,文件包装外请写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四、氛围营造项目参与单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