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庙中心卫生院医疗专项、污水和智能化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杨庙中心卫生院医疗专项、污水和智能化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杨庙中心卫生院医疗专项、污水和智能化项目工程监理
二、招标人:长丰县杨庙中心卫生院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筑概况:本项目为杨庙中心卫生院医疗专项、污水和智能化项目,主要为1.医疗专项工程,包含:新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医用气体和设备站台工程、其他工程。2.污水工程,包含:管道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3.门诊综合楼智能化设备采购,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管网系统、机房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综合报警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巡更系统、医疗业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同步时钟系统等。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为该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得超过28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具体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且回访合格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 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1.4.4 项规定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
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3日,8:30-16:30,1月24日8:30-10:00
地点: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六楼办公室
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A4纸装订):(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注: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接受报价文件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10:00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 月 24 日 10 时 20 分。
开标地点: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会议室
开标方式:2024年1月 24 日上午 10 时 20 分前密封报送投标材料至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会议室,开标时投标文件准备一正二副盖章密封,所有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开封,采取综合评分最高分中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丰县杨庙中心卫生院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口
联系人:陈永浩
电话:0551-********
杨庙中心卫生院医疗专项、污水和智能化项目工程监理招标附件.docx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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