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护坝、村级河系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平泉市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护坝、村级河系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平泉市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护坝、村级河系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护坝、村级河系整治)工程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平招核准[2023]0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平泉市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平泉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承德百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治理河道及山洪沟合计36条,治理总长度18.20km。新建护岸工程 23.97km;河道清淤疏浚18.20km;新建便民桥 2座,过水涵洞 16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1-20 09:00至2025-01-2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平泉市水务局;地址:平泉市平泉镇滨河路;联系人:张翠银;电话:0314-*******;招标代理机构:承德百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地址:平泉市平泉镇兴林街金世纪嘉园S2-1室;联系人:李友茹;电话:0314-*******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泉市水务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pqswjjg@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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