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拔金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覃拔金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编号:********
被继承人:覃拔金,男,身份证号:******xxxxxxxx0014。
覃拔金名下有一处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兴宁街40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证号:环思国用(1999)字第13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63.4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环房权证思恩字第********号、环房思恩共字第********-1号、环房思恩共字第********-2号、环房思恩共字第********-3号,房屋建筑面积:368.57平方米,持有12.5%产权。被继承人于2021年6月17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谭美妍(身份证号:******xxxxxxxx162X),与被继承人关系为:配偶;
覃革胜(身份证号:******xxxxxxxx0012),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覃革广(身份证号:******xxxxxxxx1617),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覃革继(身份证号:******xxxxxxxx0015),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覃革胜、覃革广、覃革继继承覃拔金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7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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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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