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公告HK209330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公告HK209330


王英向我局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房屋所有权证: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符树扬

继承人

王英

证号

HK******

坐落

海口市坡博路17号C栋住宅楼3层304房

面积

92.83平方米

备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口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葛安妮,联系地址:海口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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