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产业开发项目EOD-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概念性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产业开发项目EOD-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概念性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产业开发项目(EOD)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概念性规划编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产业开发项目(EOD)-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概念性规划编制咨询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JLCZZB-2025-001
2.3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概念性规划编制咨询服务。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河流域。
2.5项目总投资额:约******.51万元。
2.6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6.9450万元(306.9450万元为按照正常取费乘以折扣系数0.75后计算的价格)。
2.7最高投标限价: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收费标准,以折扣系数形式报价,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为0.75。
2.8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投标人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绿园区晨光国际大厦B座9楼986室吉林省常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需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8日下午14点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常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晨光国际大厦B座9楼986室
联系人:王元福
联系方式:155*****858
监管单位:吉林省朝阳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31-********
标签: 可行性研究报 水环境综合整 概念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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