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州公司清障驻点保障询价采购公告

2025年福州公司清障驻点保障询价采购公告

2025年福州高速重大节假日期间清障车驻点保畅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由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高速重大节假日期间清障车驻点保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ZDLQW-*******

3、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成交人应按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41.2万元。

4、采购要求及最高单价限价:

序号

项目

车辆类型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相关要求

1

平板清障车

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

台班

1

1744

1、1车含2名驾驶员,其中一人持A2证驾驶员(1人操作、1人后方警戒);
2、车辆配备爆闪灯、警报器、交通标志牌2面、20个锥标;
3、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险(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雇主险保额不低于50万);
4、按业主需求(接业主通知)服务商参与清障施救的,实施清障的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361号)向被施救单位(个人)收取;
5、服务时段2025年福州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期间;
6、服务时长1台班为12小时,不足6小时的按0.5台班计算,超12小时的不另行计算;
7、费用包含过路费、油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费等。

2

重型清障车(后八轮及以上清障车)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

台班

1

2507

1、1车含2名驾驶员,其中一人持A2证驾驶员(1人操作、1人后方警戒);
2、车辆配备爆闪灯、警报器、交通标志牌2面、20个锥标;
3、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险(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雇主险保额不低于50万);
4、按业主需求(接业主通知)服务商参与清障施救的,实施清障的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361号)向被施救单位(个人)收取;
5、服务时段2025年福州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期间;
6、服务时长1台班为12小时,不足6小时的按0.5台班计算,超12小时的不另行计算;
7、费用包含过路费、油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费等。

3

执行单价取整数,即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实际结算金额不超采购预算金额,依据单价合同据实结算。

注:

(1)保畅服务期限:2025年福州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期间。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车型进行响应报价,不得仅对本项目中的部分车型进行响应报价,也不能出现多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设有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若供应商响应报价单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本项目响应报价和最高限价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使用费用和人员费用、维修费用、利润、保险、通行费、油费、税费等所有额外费用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5)保畅服务地点:福州高速道路勤务中心管辖范围内收费站、服务区及重点保畅点位。

(6)服务要求:1、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指定保畅点位。2、供应商救援工作需服从福建省高速公路福州道路勤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并建立每日报表制度,每日递交拖移车辆报表。

(7)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费率报价区间为:0.00%到100.00%(小数点后最多保留2位小数),报价人超出报价区间的任何报价采购方不予接受,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道路救援或类似范围。

(2)报价人法人公司(总公司)与其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同一法人公司(总公司)仅允许一家法人公司(总公司)参加本项目响应。

(3)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否则相关询价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信誉要求: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及其法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服务要求

1.报价单位要求配备不少于7辆中型平板清障车和1辆重型清障车(拖拽能力不低于30吨),每辆车需配置爆闪灯、警报器、辅助轮、千斤顶、反光锥等清障辅助设施设备等。(可根据保畅服务需要,采购方提前通知成交方进行驻点车辆数调整,并据实结算)

2.报价单位需为每辆车配备一名与准驾相符的驾驶员(要求持A2证驾驶员)和一名辅助人员(报价单位需提供不少于8名A2证驾驶员,8名辅助人员。路面清障作业时,一人在后方负责警戒,一人负责实施清障救援操作),并为2名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险(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雇主险保额不低于50万)、为车辆购买强制险及商业保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作业人员驻点期间须穿戴反光背心及安全帽。

3.承接过高速公路车辆施救服务类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单价下浮率最高中标评审价法。

五、公示期及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履行能力前置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30至 17:00 ) ,携带身份证原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福建省高速公路福州道路勤务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4号楼二层)获取询价文件。

4.2履行能力审核:报价人在领取采购文件前,须提交人员及车辆配置履行能力审查资料。(资料包括四项:①自有车辆、租赁车辆行驶证等证明,其中含7辆中型平板清障车、1辆重型清障车;②为租赁车辆的,须提供相关租赁合同;③A2驾驶员证件8本。④高速公路车辆施救服务合同;以上证件采用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形式提交。⑤以上提供的驾驶证及车辆为后期此项目服务人员及车辆,原则上不更改)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报价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提供并装订成册(需提供正本、副本各一份均需胶装)。

地点:福建省高速公路福州道路勤务中心会议室(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4号楼二层)。

5.2 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报价、评审的,则报价日期改期,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八、询价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public/2020/html/login.html?source=1)、集采网站(https://gsjc.fjetc.com/index)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4号楼二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0*****2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障驻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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