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辆、工程机械、索道救援装备及“两室一站”设备采购项目(D、E、G包)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车辆、工程机械、索道救援装备及“两室一站”设备采购项目(D、E、G包)二次招标公告


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工程机械、索道救援装备及“两室一站”设备采购项目(D、E、G包) 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 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工程机械、索道救援装备及“两室一站”设备采购项目(D、E、G包) 二次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工程机械、索道救援装备及“两室一站”设备采购项目 。

2.采购编号 :JHZB(公)BS16-03

3.采购内容 :本项目涉及到相关车辆、材料 、 设备 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配套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3 个标包,详细内容详见附表清单及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 :130万 元( 壹佰叁拾 万元整),D包:40万元 ;E包:20万元 ;G包:70万元。

5.项目完成期限 :D、E包 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验收完毕 ;G包 按合同约定进行 。

6.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方制定地点。

7.付款方式 :D、E包付款方式为: 验收完成10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质保期结束 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 日内 支付剩余5% ;G包付款方式为根据到位的设备情况,支付相应的设备款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 营业执照中有采购物资的经营范围内容,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生产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原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合法授权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原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经销商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供应商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主要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供应商须具备 工程机械 、 消防装备 生产资质或 经营范围含 有消防产品经销。

(5)报名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承诺巡检服务周期和维修响应时间,有专业资质的维修团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云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具有维修资质。

(6)报名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投标人与厂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供货能力及保证交货期的证明;售后服务能力及技术能力的证明,包括负责售后服务的硬件设施及技术人员名单。

(7)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

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

4.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5.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

1.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2.投标申请人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3.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招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2016年12 月20 日至12 月26 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报名地点: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保岫路19号 沣瑞商务酒店2楼会议室)。

六、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同一生产厂商产品只能出具一份产品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七、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满足本公告条件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公开招标,报名成功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1月9 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巷5楼)。

八、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及招标文件金额:

1.投标保证金 :D 包:捌仟元整(¥8000.00元) ;E 包: 肆仟 仟元整(¥4000.00元) ;G 包: 壹万肆 仟元整(¥1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2.招标文件费 :人民币600元/ 包/ 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02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

****-*******

备注:

1.请注明JHZB(公)BS16-03 (所投标段)项目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提供招标保证金时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十、其它事宜:

招标人: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李 云靖

联系电话:158*****85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保岫路19号 沣瑞商务酒店

联系人:刘 虹

联系电话:153*****545

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备注:供应商在参加招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附表: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工程机械、索道救援装备及“两室一站”设备采购项目(D、E、G包) 二次招标采购清单表

包号

名称

详细技术参数

数量

D

中型挖掘机

1台

E

平板运输拖车

1辆

G

两室一站(气瓶充气室、呼吸器维修检测室、气瓶水压监测站)

1套

标签: 救援装备 索道 工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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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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