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24******J-********-******-2

招标编号:GZ*******-S35JTZ

1.招标条件

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甘肃省公路发展规划及收费公路相关规定,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定发改函〔2024〕232号)文件审核通过,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招标人(项目实施机构)为定西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操作模式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为子项目一: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通渭境内),简称“S35定西段(通渭境内)”;子项目二: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岷县境内),简称“S35定西段(岷县境内)”。

S35定西段(通渭境内)路线起点位于会宁县侯家川下张家(白银、定西市界处),与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白银段顺接;终点位于通渭县襄南镇东川新村(定西、天水市界处),与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天水段顺接。

路线走向:路线起自会宁县侯家川下张家(白银、定西市界),与S35景礼高速公路白银段相接,向南布线设置义岗立交后路线沿义岗镇规划区东北侧通过,经悠江村至西凡村,设隧道群穿越赵家山至北城铺镇,在镇区南侧设置北城铺立交,后路线穿越山梁沿碱滩沟而下至张家台子,设置枢纽立交与通定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衔接,之后路线沿通渭县城东北侧通过,穿越曹家山后下穿宝兰客专至东峡口,预留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一级公路枢纽立交接线条件,后进入台子沟沿沟而上,在魏家台子穿越山梁后进入S222通甘路走廊,经孙家坪、文堡村至襄南镇,设互通立交与襄南镇衔接,后沿镇区东侧过境,经蔺家窑湾,止于项目终点东川新村(定西、天水市界)。总体走向由北向南。

主要控制点:侯家川(白银、定西界)、义岗、北城、通渭县城、襄南、东川新村(定西、天水界)。

S35定西段(岷县境内)推荐路线起点位于武山县沿安乡南川村(天水市与定西市交界处),经岷县马坞乡东侧山根顺河布线过境镇区,在镇区南面何家磨以超长隧道穿越分水岭至关键村,与S35陇南段以隧道顺接。

主要控制点:武山县沿安乡南川村(天水市与定西市交界处)、马坞乡、分水岭。

S35定西段(通渭境内)路线全长59.268km,全线设置特大桥3074m/2座,大桥4259m/20座,中桥451m/8座,互通立交主线桥1815m/5座,涵洞83道,隧道*****m/9座(以双洞计),其中特长隧道3440m/1座,全线桥隧占比40.6%。沿线设置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一般互通立交4座),即义岗立交、北城铺立交、汉坪川枢纽立交、通渭东立交、襄南立交,同步设置北城铺立交连接线5km。设小桥式通道311m/13座,涵洞式通道38道,天桥1451m/16座。

沿线设置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项目运营管理机构1处,隧道变电所8处,箱式变电站6处。同步配套建设交警、路政执法业务技术用房,以及其他完善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0m。

S35定西段(岷县境内)路线全长8.17km,起点位于武山县沿安乡南川村(天水市与定西市交界处),与S35景泰至礼县省级高速公路天水段顺接。路线终点位于马坞乡镇区南面何家磨以超长隧道穿越分水岭,与S35陇南段以隧道顺接。

建设内容包括大桥732m/2 座,互通立交主线桥(大桥)606m/1座,涵洞3道,特长隧道5937m/1座,隧道管理站及隧道变电所各一处。采用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5.5m。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甘肃省“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中“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DX-TXJYZ,招标范围为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特许经营者。

标段号

招标范围

特许经营期限

备注

DX-TXJYZ

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特许经营者招标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同收费期),其中:

(1)建设期包含前期工作准备期和施工期,前期工作准备期不超过12个月,以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准备期内特许经营者须完成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及报批、开工准备等工作;施工期为48个月(即4年),以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日止。

(2)运营期最长不超过360个月(即30年,最终按批复期限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取得之日起计。

2.3操作模式

2.3.1本项目建设模式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

2.3.2特许经营者中标后,实施机构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订初步协议。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车辆通行费收入、广告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建设以及经营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完好、无偿、无条件、无负债、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

2.3.3本项目属性为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方不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

2.4投融资结构及资金来源

2.4.1本项目总投资约1,093,988.07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债务性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约218,797.61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20%,由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

(2)债务性资金: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合规的融资方式筹集约875,190.45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80%。

2.4.2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93,988.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09,490.5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91,606.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009.72万元,预备费84,969.59万元,建设期利息64,911.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2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3.1.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整体)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的35%,约38亿元;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22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88亿元人民币。

注:投资能力以2023年末净资产数值为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

融资能力按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以上融资证明材料扫描件。

3.1.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整体)近五年以来(自2019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开始收费或运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条收费公路项目业绩(同时承担投融资和运营)。

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可以是各成员单独参与的项目,也可以是以股东身份参股的项目,需提供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或同)以及项目收费许可(或可以证明已开始收费或运营的材料)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1.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3.2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运营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可由其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的则由项目公司另行通过法定方式选择。

3.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应当对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采取商业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

3.4联合体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15家(含15家),鼓励相关企业与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内部股权占比最大方,且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

3.4.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资能力按照联合体成员累加确定;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投融资项目可以是单独投资参与的项目,也可以是以股东身份参股的投资项目,投融资项目业绩以联合体成员累加确定。

3.5定西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7日18:00至2025年01月24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技术支持电话:0931-*******

4.6其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进行。

5.3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4日09:00。

5.4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5.5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 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00;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4坐席。

5.6其它补充内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http://jtys.gansu.gov.cn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西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932-*******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韩雅娟、赵丽霞

电 话:136********2730、153*****474

邮 箱:*********@qq.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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