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QS-GKZB-2025-01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招标人为鄂州
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发行预算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最高控制价:承销费费
率≤0.%/年(包括债券发行承销、律所、印刷、信托费用),包括国际评级(
如有)、国内评级(如有)等相关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经营许可: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
2、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
号:证券交易)(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具有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
4、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
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期
内查询结果为准)、
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金融监管
部门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5年内未被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处罚,提供SFC官网相关截图:
6、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负责组织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
机构,形成债券发行团队,统筹协调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负责债券的申
报及报批等相关工作: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A、若为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主
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招标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招标、签订合同与偃行
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七、其他
长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EZQS-GKZB-2025-016
2、招标人: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4、发行预算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5、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
6、最高控制价:承销费费率≤0.5%/年(包括债券发行承销、律所、印刷、信
托费用),包括国际评级(如有)、国内评级(如有)等相关费用。
7、招标内容:本项目本次共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境外债,具体服务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经营许可: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
2、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
号:证券交易)(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具有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
4、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
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期
内查询结果为准)、
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金融监管
部门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5年内未被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处罚,提供SFC官网相关截图:
6、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负责组织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
机构,形成债券发行团队,统筹协调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负责债券的申
报及报批等相关工作: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A、若为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主
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招标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招标、签订合同与履行
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0至
2025年1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元.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
料封面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地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
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露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8日9点30分,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
送达的响应文件怨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7号莲花新城商业综合体
联系方式:谈先生18571115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方式:韩先生13607239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先生
电话:185711155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7号莲花新城商业综合体
联系人:谈先生
电话:185711155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607239071
电子邮件:3951125630q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详细地址
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成
电子邮箱
其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报名登记日
期
年月日
报名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内容
现场核实情况(√或×)
法定代
名时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
公
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本报名登记表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加盖公章,附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