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关于年产5万吨玻璃微珠建设项目拟审批环评文件的项目情况公示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关于年产5万吨玻璃微珠建设项目拟审批环评文件的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临汾联晟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玻璃微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古县岳阳镇槐树村)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汾联晟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玻璃微珠建设项目

临汾市古县古阳镇白素村北500米

临汾联晟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安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5日对本项目予以了备案,项目代码:2412-******-89-01-******。本项目占地面积5亩(3333 m2),建设5万吨/年玻璃微珠生产装置,1000型焙烧炉窑生产线8条,玻璃微珠生产车间1座,成品库房1座,制氧系统1套以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1364.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项目运行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振动筛分过程会产生粉尘,振动筛全封闭,产生粉尘点在振动筛出料口,每个振动筛设置1个集气罩,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受料仓设置集气罩,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2)表1限值;8个焙烧炉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工艺,最后经1根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2)表1限值。生产车间全封闭车间,地面硬化,进出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设置的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堆肥;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通过罐车送给厂区南侧山西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补充水;脱硫废水通过罐车送至山西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弹性连接,厂房隔声,空气压缩机组进口安装消声器。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车间无组织沉积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脱硫石膏外售建材厂,空分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项目采取网络进行了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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