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废园区”建设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QDQZ-GXQHJJ-20250117)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青 岛市
一、 招标条件
本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废园区”建设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 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5万元, 招标人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 项 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 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废园区”建设能力提升示范
范 围: 本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 标段, 本 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 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废园区”建 设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 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废园区”建设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响应;
3.3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www.qingdao.gov.cn) 查 询,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 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5年 01 月 18 日 09时 00分到2025年 01 月 24 日 16时 30分
获取方式: 1、 时间: 2025年 1 月 18 日至 2025年 1 月 24 日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
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 工作日),每 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